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客运服务需要,决定向全国范围内的LED电子显示屏生产(销售)厂商中公开招标采购一批LED电子显示屏。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的LED电子显示屏共为40套。
二、交货时间
上述LED电子显示屏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投标人需提供按时交货的可行性方案。
三、投标单位资质
1、具有依法经工商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
4、投标人须有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5、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12月21日16时止。
2、联系地点: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办(七楼企业管理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LED电子显示屏生产或销售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办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16时止。
2、送达地点: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办(七楼企业管理办公室)。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 人: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余杭支行
(3)账 号: 58188000057921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投标书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规定时间密封后送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办(七楼企业管理办公室)。
2、投标LED电子显示屏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鉴定(质量或技术)。
3、投标单位报名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份。(售后不退,不得转让),售价200元/份。
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热忱欢迎新老LED电子显示屏生产(销售)厂商参与投标。不明事项可来电联系。
联 系 人:朱先生 郜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166113 89262200
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