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经营生产需要,经研究,决定就车辆轮胎翻新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加工厂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轮胎翻新加工及相关服务,年预算约60万元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具有依法经工商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
2、投标人应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符合国家环境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名录中的企业。
3、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性能,达到国家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4、投标人具有合同履约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至少具有一个年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轮胎翻新的业绩案例。
6、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七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报名时须出具如下证件及证件复印件
(1)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排污许可证或符合国家环境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具有一个年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轮胎翻新的业绩案例。
注:以上证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七楼)
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郜先生
联系电话:0571- 89197006 89262200
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9年2月 27日